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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警察人員獎懲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獎懲案件應詳敘具體事實,擬議獎懲事由、種類及適用條款;必要時,檢附有關證據及資料。
其屬各警察機關、學校首長者,應由其上級警察機關依據事實檢討核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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