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 第11條 法規: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11條 申請變更安置就養方式,應依原申請程序重行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