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給獎辦法 第5條 法規:檢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給獎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5條 獎金由內政部警政署列入年度預算,其請領手續,依下列規定:一、各級警察機關,因檢舉而破獲者,由破案機關檢具有關卷證,循警察行政系統,報請內政部警政署核發。二、警察機關以外之機關,因檢舉而破獲者,由各該機關檢具有關卷證,函請內政部核轉該部警政署發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