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給獎辦法 第2條 法規:檢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給獎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2條 本辦法之給獎對象,以因檢舉而破獲違反本條例案件之人為限。公務員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而告發者,不適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