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外國軍人紀律之糾察及警衛,由憲兵主辦,必要時得商請警察協助之,凡屬於普通之外籍僑民之調查、登記、檢查及監護等,由警察主辦。
必要時得商請憲兵協助之。
臺灣地區憲警外事勤務權責劃分及聯繫辦法 第2條
本法規已於 2023-11-28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2條
本法規已於 2023-11-28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2條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