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22條 法規: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22條 因檢舉而破獲違反本條例之案件,應給與檢舉人獎金。前項獎金給獎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