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條訊問,應在警察機關內實施。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於其他適當處所為之:一、現行違反本法之行為人,非即時訊問,證據有散失或湮滅之虞者。二、證人、關係人或違反本法之行為人、嫌疑人不能到場而有訊問之必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