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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法所稱情節重大,應審酌左列事項認定之:一、手段與實施之程度。
二、被害之人數與受害之程度。
三、違反義務之程度。
四、行為所生危險或損害之程度。
五、行為破壞社會秩序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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