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會遊行法 第26條 法規:集會遊行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26條 集會遊行之不予許可、限制或命令解散,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