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自衛槍枝徵借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自衛槍枝徵借期間為三年,並得因治安需要,酌予縮短或延長之。
前項自衛槍枝縮短或延長徵借期限,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擬訂,報請內政部核定後實施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