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助理人員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交通助理人員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第7條 交通助理人員之訓練課程如下:一、專業訓練:一般課程、法令課程、交通專業課程、執勤技能等。二、職前訓練:法令課程、交通專業課程及見習。三、在職訓練:一般課程、法令課程、交通專業課程、執勤技能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