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結果通知書收費標準 第2條 法規: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結果通知書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2條 申請環境敏感地區查詢結果通知書應繳納查詢費用,每案依附表一收取查詢費。前項費用之計算,以毗連土地為一案之方式計收。原申請人於第一項通知書有效期限屆滿之次日起一年內以原查詢範圍及原查詢項目再次申請環境敏感地區查詢結果通知書者,每案依附表二收取查詢費,並以一次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