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建材性能試驗機構申請指定收費標準 第3條 法規:綠建材性能試驗機構申請指定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建築研究目 第3條 前條所定規費經繳納後,除有誤繳或溢繳情形,得依規費法規定辦理外,不得申請退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