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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違章建築拆除後之建築材料,應公告或以書面通知違章建築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限期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者,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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