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法規: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相關法規 新市鎮開發條例母法 第四章 建設與管制 第20條 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所定新市鎮整體開發計畫,應表明下列事項:一、開發目標、開發範圍、實施項目及開發年期。二、住宅、商業、工業及其他都市服務設施興建計畫。三、人口及產業引進計畫。四、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五、公共設施經營管理計畫。六、財務計畫。七、實施進度管制計畫。八、其他應表明之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