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鎮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法規:新市鎮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7條 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