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法 第65條 法規:都市計畫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相關法規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相關 第六章 舊市區之更新 第65條 更新計畫應以圖說表明左列事項:一、劃定地區內重建、整建及維護地段之詳細設計圖說。二、土地使用計畫。三、區內公共設施興修或改善之設計圖說。四、事業計畫。五、財務計畫。六、實施進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