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第32條 法規: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五章 監督及管理 第32條 理事會應將其所造具之會計報表提經會員大會承認後十五日內,連同會員大會議事錄一併分發各會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