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 第11條 法規: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11條 接管期間內接管資產之一切所得,應優先支付因接管所產生之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