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7條 法規: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相關法規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7條 依本條例實施重建者,其建蔽率及建築物高度得酌予放寬;其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但建蔽率之放寬以住宅區之基地為限,且不得超過原建蔽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