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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中心經費及資產來源如下:一、政府之核撥及捐(補)助。
二、中央都市更新、住宅及新市鎮開發基金等相關營建建設基金之提撥。
三、政府捐贈之公有土地及建築物。
四、價購取得之公有土地或建築物。
五、國內外公立機構之捐贈。
六、本中心實施、營運、投資社會住宅及都市更新事業之收入。
七、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
八、土地、建築物及其他服務設施處分、收益等收入。
九、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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