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第29條 法規: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四章 會計及財務 第29條 本中心之採購作業,應本公開、公平之原則,並應依我國締結簽訂條約或協定之規定。前項採購,除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四條所定情形,應依該規定辦理外,不適用該法之規定。前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第四條規定辦理之採購,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