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法 第12條 法規:國家公園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相關法規 國家公園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2條 國家公園得按區域內現有土地利用型態及資源特性,劃分左列各區管理之:一、一般管制區。二、遊憩區。三、史蹟保存區。四、特別景觀區。五、生態保護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