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 第6條 法規: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6條 執行機關或協辦機關以外之機關辦理國土利用相關現況調查結果,得依土地利用分級分類系統表分級分類,將其成果提供中央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