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法規: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6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工作人員若干人,均由本部有關業務人員派兼之。本會委員及派兼人員均為無給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