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7條 審查機構執行室內裝修審核及查驗業務,應擬訂作業事項並載明工作內容、收費基準與應負之責任及義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核備。前項作業事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訂定規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