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518條 法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七章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 › 第五節 施工 第518條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之施工,應依施工規範規定,施工過程中任何階段之結構強度及穩定性,應於施工前審慎評估,以確保施工過程中安全無虞。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