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130-2條 法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二章 基礎構造 › 第七節 地層改良 第130-2條 施作地層改良時,不得對鄰近構造物或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必要時應採行適當之保護措施。臨時性之地層改良施工,不得影響原有構造物之長期使用功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