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127-1條 法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二章 基礎構造 › 第六節 基礎開挖 第127-1條 基礎開挖得視需要利用適當之監測系統,量測開挖前後擋土設施、支撐設施、地層及鄰近構造物等之變化,並應適時研判,採取適當對策,以維護開挖工程及鄰近構造物之安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