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80-2條燃氣器具之煙囪、排氣筒、供排氣管之周圍為非不燃材料裝修時,應保持安全之防火間距或有效防護,並符合下列規定:一、當排氣溫度…
- 第80-3條天花板內等隱蔽部設置排氣筒、排氣管、供排氣管時,各部位之連接結合應牢固不易鬆脫且為氣密構造,並以非金屬不燃材料包覆。但排…
- 第80-4條燃氣設備之排氣管及供排氣管貫穿風道管道間,或有延燒之虞之外牆時,其設置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排氣管及供排氣管之材料除應…
- 第81條(刪除)
- 第81-1條於室內使用燃氣器具時,其設置換氣通風設備之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供氣口應設置在該室天花板高度二分之一以下部分,並開向…
- 第81-2條排氣口及其連接之排氣筒、煙囪等,應使室內之燃燒廢氣或其他生成物不產生逆流或洩漏至他室,其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排氣筒或…
- 第83條(刪除)
- 第84條(刪除)
- 第85條(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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