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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37條

建築物裝設之衛生設備數量不得少於下表規定:┌─────┬─────────┬───┬───────┬──┐│建築物種類│大便器│小便器│洗面盆│浴缸││││││或淋││││││浴│├─┬───┼─────────┼───┼───────┼──┤│一│住宅、│每一居住單位一個。
││每一居住單位一│每一│││集合住│││個。
│居住│││宅││││單位│││││││一個│││││││。
│├─┼───┼─────────┼───┼───────┼──┤│二│小學、│男子:每五十人一個│男子:│每六十人一個。
││││中學│。
│每三十││││││女子:每十人一個。
│人一個│││││││。
│││├─┼───┼─────────┼───┼───────┼──┤│三│其他學│男子:每七十五人一│男子:│每六十人一個。
││││校│個。
│每三十││││││女子:每十五人一個│人一個││││││。
│。
│││├─┼───┼─────┬─┬─┼───┼────┬──┼──┤│四│辦公廳│總人數│男│女│個數│總人數│個數││││├─────┼─┼─┼───┼────┼──┤││││一至十五│一│一│一│一至十五│一││││├─────┼─┼─┼───┼────┼──┤││││十六至三十│一│二│一│十六至三│二│││││五││││十五│││││├─────┼─┼─┼───┼────┼──┤││││三十六至五│一│三│一│三十六至│三│││││十五││││六十│││││├─────┼─┼─┼───┼────┼──┤││││五十六至八│一│三│二│六十一至│四│││││十││││九十│││││├─────┼─┼─┼───┼────┼──┤││││八十一至一│一│四│二│九十一至│五│││││百十││││一百二十││││││││││五│││││├─────┼─┼─┼───┼────┼──┤││││一百十一至│二│六│三│││││││一百五十│││││││││├─────┴─┴─┼───┼────┴──┤││││超過一百五十人時,│超過一│超過一百二十五│││││以人數男女各占一半│百五十│人時,每增加四│││││計算,每增加男子一│人時,│十五人增加一個│││││百二十人男用增加一│每增加│。
│││││個,每增加女子三十│男子六││││││人女用增加一個。
│十人增│││││││加一個│││││││。
│││├─┼───┼─────┬─┬─┼───┼───────┼──┤│五│工廠、│總人數│男│女│個數│一百人以下時,│在高│││倉庫├─────┼─┼─┼───┤每十人一個,超│溫有││││一至二十四│一│一│一│過一百人時每十│毒害│││├─────┼─┼─┼───┤五人一個。
│之工││││二十五至四│一│二│一││廠每││││十九│││││十五│││├─────┼─┼─┼───┤│人一││││五十至一百│一│三│二││個。
│││├─────┴─┴─┼───┤│││││超過一百人時,以人│超過一││││││數男女各占一半計算│百人時││││││,每增加男子一百二│,每增││││││十人男用增加一個,│加男子││││││每增加女子三十人女│六十人││││││用增加一個。
│增加一│││││││個。
│││├─┼───┼─────────┼───┼───────┼──┤│六│宿舍│男子:每十人一個,│男子:│每十二人一個,│每八││││超過十人時,│每二十│超過十二人時,│人一││││每增加二十五│五人一│男子每增加二十│個,││││人,增加一個│個,超│人增加一個,女│超過││││。
│過一百│子每增加十五人│一百││││女子:每六人一個,│五十人│增加一個。
│五十││││超過三十人時│時,每││人,││││,每增加十人│增加五││每增││││增加一個。
│十人增││加二│││││加一個││十人│││││。
││增加│││││││一個│││││││。
女│││││││子宿│││││││舍每│││││││三十│││││││人增│││││││加浴│││││││缸一│││││││個。
│├─┼───┼─────┬─┬─┼───┼────┬──┼──┤│七│戲院│總人數│男│女│個數│總人數│個數││││演藝場├─────┼─┼─┼───┼────┼──┤│││集會堂│一至一百│一│五│二│一至二百│二││││電影院├─────┼─┼─┼───┼────┼──┤│││歌廳│一百零一至│二│十│四│二百零一│四│││││二百││││至四百│││││├─────┼─┼─┼───┼────┼──┤││││二百零一至│三│十│六│四百零一│六│││││三百││五││至七百五││││││││││十│││││├─────┼─┼─┼───┼────┼──┤││││三百零一至│四│二│八│││││││四百││十│││││││├─────┴─┴─┼───┼────┴──┼──┤│││超過四百人時,以人│超過四│超過七百五十人│││││數男女各占一半計算│百人時│時,每增加三百│││││,每增加男子一百人│,每增│人增加一個。
│││││男用增加一個,每增│加男子││││││加女子二十人女用增│五十人││││││加一個。
│增加一│││││││個。
│││├─┼───┼─────┬─┬─┼───┼────┬──┼──┤│八│車站│總人數│男│女│個數│總人數│個數││││航空站├─────┼─┼─┼───┼────┼──┤│││候船室│一至五十│一│二│一│一至二百│二││││├─────┼─┼─┼───┼────┼──┤││││五十一至一│一│五│二│二百零一│四│││││百││││至四百│││││├─────┼─┼─┼───┼────┼──┤││││一百零一至│二│十│二│四百零一│六│││││二百││││至六百│││││├─────┼─┼─┼───┼────┼──┤││││二百零一至│三│十│四│││││││三百││五│││││││├─────┼─┼─┼───┼────┼──┤││││三百零一至│四│二│六│││││││四百││十│││││││├─────┴─┴─┼───┼────┴──┼──┤│││超過四百人時,以人│超過四│超過六百人時,│││││數男女各占一半計算│百人時│每增加三百人增│││││,每增加男子一百人│,每增│加一個。
│││││男用增加一個,每增│加男子││││││加女子二十人女用增│五十人││││││加一個。
│增加一│││││││個。
│││├─┼───┼─────┬─┬─┼───┼────┬──┼──┤│九│其他供│總人數│男│女│個數│總人數│個數││││公眾使├─────┼─┼─┼───┼────┼──┤│││用之建│一至五十│一│二│一│一至十五│一││││築物├─────┼─┼─┼───┼────┼──┤││││五十一至一│一│四│二│十六至三│二│││││百││││十五│││││├─────┼─┼─┼───┼────┼──┤││││一百零一至│二│七│四│三十六至│三│││││二百││││六十│││││├─────┼─┼─┼───┼────┼──┤││││││││六十一至│四│││││││││九十│││││├─────┼─┼─┼───┼────┼──┤││││││││九十一至│五│││││││││一百二十││││││││││五│││││├─────┴─┴─┼───┼────┴──┼──┤│││超過二百人時,以人│超過二│超過一百二十五│││││數男女各占一半計算│百人時│人時,每增加四│││││,每增加男子一百二│,每增│十五人增加一個│││││十人男用增加一個,│加男子│。
│││││每增加女子三十人女│六十人││││││用增加一個。
│增加一│││││││個。
│││├─┴───┴─────────┴───┴───────┴──┤│說明:││一、本表所列使用人數之計算,應依下列規定:││(一)小學、中學及其他學校按同時收容男女學生人數計算。
││(二)辦公廳之建築物按居室面積每平方公尺零點一人計算。
││(三)工廠、倉庫按居室面積每平方公尺零點一人計算或得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投資計畫或設廠計畫書等之設廠人數計算;││無投資計畫或設廠計畫書者,得由申請人檢具預定設廠之製程││、設備及作業人數,區分製造業及非製造業,前者送請中央工││業主管機關檢核,後者送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分別││依檢核或備查之作業人數計算。
││(四)宿舍按固定床位計算,且得依宿舍實際男女人數之比例調整之││。
││(五)戲院、演藝場、集會堂、電影院、歌廳按固定席位數計算;未││設固定席位者,按觀眾席面積每平方公尺一點二人計算。
││(六)車站按營業及等候空間面積每平方公尺零點四人計算,航空站││、候船室按營業及等候空間面積每平方公尺零點二人計算;或││得依該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車站、航空站、候船室使││用人數(以每日總運量乘以零點二)計算之。
││(七)其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按居室面積每平方公尺零點二人計算││。
││(八)本表所列建築物人數計算以男女各占一半計算。
但辦公廳、其││他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工廠、倉庫、戲院、演藝場、集會堂、││電影院、歌廳、車站及航空站,得依實際男女人數之比例調整││之。
││二、依本表計算之男用大便器及小便器數量,得在其總數量不變下,││調整個別便器之數量。
但大便器數量不得為表列個數二分之一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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