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319條 法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十七章 綠建築基準 › 第五節 建築物雨水及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 第319條 建築物雨水及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之計算及系統設計,應依設計技術規範辦理。前項建築物雨水及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設計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