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0條 法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十四章 工廠類建築物 第280條 工廠類建築物每一樓層之衛生設備應集中設置。但該層樓地板面積超過五百平方公尺者,每超過五百平方公尺得增設一處,不足一處者以一處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