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32條 法規: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第五章 特定建築物及其限制 › 第三節 商場、餐廳、市場 第132條 市場之出入口不得少於二處,其地面層樓地板面積超過一、○○○平方公尺者應增設一處。前項出入口及市場內通路寬度均不得小於三公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