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眾席位,依連續式席位規定設置者,免依前條規定設置縱、橫通道;連續式席位之設置,依左列規定:
一、每一席位之寬度應在四十五公分以上。
二、橫排席位間扣除座椅後之淨寬度依左表標準。
┌──────────────┬──────────┐│每排席位數│淨寬度│├──────────────┼──────────┤│未滿十九位│四十五公分│├──────────────┼──────────┤│十九位以上未滿三十六位│四十七.五公分│├──────────────┼──────────┤│三十六位以上未滿四十六位│五十公分│├──────────────┼──────────┤│四十六位以上│五十二.五公分│└──────────────┴──────────┘三、席位之兩側應設置一.一公尺寬之通道,並接通規定之出入口。
四、前款席位兩側之通道應按每五排橫席位各留設一處安全門,其寬度不得小於一.四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