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及獎勵辦法 第3條 法規:住宅相關資訊蒐集管理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3條 住宅資訊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單位)訂定之。資料提供機關(單位)應配合彙整發布機關之需要提供相關資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