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 第39條 法規:住宅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相關法規 住宅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居住品質 第39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營造住宅景觀及風貌,得補助或獎勵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或修繕,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或歷史原貌之住宅。前項補助或獎勵事項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