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 第34條 法規:住宅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相關法規 住宅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社會住宅 第34條 主管機關或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應考量其租住對象之身心狀況、家庭組成及其他必要條件,提供適宜之設施或設備,及必要之社會福利服務。前項設施、設備及社會福利服務協助之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