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法規: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相關法規 共同管道法母法 第11條 管線事業機關(構)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提出貸款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工程或投資計畫及經費概算。二、申請貸款金額及償還計畫。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提出之文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