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道路條例 第3條 法規:市區道路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3條 市區道路附屬工程,指下列規定而言:一、連接道路之渡口、橋樑、隧道等。二、道路之排水溝渠、護欄、涵洞、緣石、攔路石、擋土牆、路燈及屬於道路上各項標誌、號誌、管制設施、設備等。三、迴車場、停車場、安全島、行道樹等。四、無障礙設施。五、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他附屬工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