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法規: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相關法規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母法 第11條 本條例第三十六條所定管理委員會之職務,除第七款至第九款、第十一款及第十二款外,經管理委員會決議或管理負責人以書面授權者,得由管理服務人執行之。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