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機構、團體辦理管理服務人登記證、認可證之核發、補發、換發及其他相關業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