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法規: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相關法規 下水道法母法 第8條 依本法第十六條規定臨時使用公、私有土地時,下水道機構應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如情況急迫,得先行施工,補行通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