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法 第17條 法規:下水道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相關法規 下水道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工程及建設 第17條 下水道之規劃、設計及監造,得委託登記開業之有關專業技師辦理。其由政府機關自行規劃、設計及監造者,應由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技術人員擔任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