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測量實施規則 第11條 法規:應用測量實施規則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11條 應用測量應依下列順序辦理:一、檢測控制點。二、實施細部測量。三、調製測量成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