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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優良測繪業評選及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獎勵測繪業,得定期辦理優良測繪業評選,並於評選活動開始前三個月公告之。
前項公告內容應包括評選類別、獎勵名額、成績評定及獎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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