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編印優良地圖作業辦法 第6條 法規:獎勵民間編印優良地圖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6條 評選之項目及配分如下:一、主題內容:三十分。二、製作品質:三十分。三、視覺設計:二十分。四、技術應用及研發創新:二十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