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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地重劃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31條

因重劃致地上權、農育權或永佃權不能達其設定之目的者,各該權利視為消滅。
地上權人、農育權人或永佃權人得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相當之補償。
前項請求權之行使,應自重劃分配確定之日起,二個月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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