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重劃條例 第12條 法規:農地重劃條例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相關法規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農路、水路用地及其費用負擔 第12條 重劃區因農路、水路工程設施需要及基於灌溉、排水便利之區域性整地,應列入重劃工程辦理。但其屬個別坵塊之整理工作,應由受分配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為之;所需經費,得向政府指定之銀行申請專案貸款。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