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重劃區農路水路工程設施規劃設計標準 第7條 法規:農地重劃區農路水路工程設施規劃設計標準 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第7條 跨越給水或排水路之耕作版橋,其寬度以四公尺及相鄰耕地坵塊得共用一座版橋為原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